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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组织生活会
作者:匿名 发布:2020-7-10 修改:2020-7-10 点击:253
丹阳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
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
工作方案
根据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》(组通字〔2018〕41号)以及省委、镇江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,现就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,现结合实际,就本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:
一、指导思想
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,重点领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,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,敢于担当负责,狠抓工作落实,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,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,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。
二、会议时间、地点
2019年1月21日上午8点,中信四楼会议室。
三、参会人员
支部全体党员
四、会议议程
1. 突出重点组织学习。学习掌握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。同时,把王继才同志先进事迹作为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学习内容,会上集中学习党员集体收看江苏先锋网视频《孤岛32年》。
2.普遍开展谈心谈话。党支部委员之间、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,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,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、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,肯定成绩、指出不足,沟通思想、交换意见。对流动党员、退役军人党员、家庭生活困难党员、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,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,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,表达组织关怀,做好心理疏导,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。
3.召开组织生活会。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,以党员大会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,召开组织生活会。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,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、作风等进行评议填写“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”,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参考依据。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、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、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、联系服务群众、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,查摆存在的问题。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和履职践诺、担当作为、真抓实干、遵规守纪等方面,查找差距和不足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、具体事,直接点问题、摆表现,不说空话套话,不搞一团和气。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、坦诚相见,既交流思想、沟通工作生活情况,又相互听取意见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。
4.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,按照个人自评、党员互评、民主测评填写“党员民主测评表”,组织党员进行评议。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(主要依据党员“先锋亮绩、积分管理”年度积分),提出评定意见。民主测评、组织评定务求客观公正,不搞好人主义,不搞平衡照顾。党员“先锋亮绩、积分管理”年度积分在90分以上的,作为“优秀”等次参评对象;积分低于90分的,不得确定为“优秀”等次;积分60—80分的,由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,督促其提高(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);对积分低于60分的,可经民主评议,评定为不合格党员。评定为“优秀”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。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。对评定为“优秀”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,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。对评定为“基本合格”的党员,要进行教育帮扶。对评定为“不合格”的党员,要根据《镇江市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》(镇组通〔2017〕11号),区别不同情况,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。
5. 言出必行抓实整改。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,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,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。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,落在具体实事上,实打实、可操作,定一条、做一条、兑现一条,不放空炮,不搞大而全。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,向上级党组织报备,接受各方面监督。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,在党员大会述职时,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。
6. 责任加强指导。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《关于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“十不准”规定》(苏组通〔2018〕79号)要求,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,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、报表台账、总结报告等材料,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,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不搞“痕迹管理”。
财政局中信党支部
2019年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