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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市财政局党支部“三必谈”“三必访”工作制度》的通知
作者:匿名 发布:2016-1-5 修改:2016-1-5 点击:951
丹财党总支〔2015〕7号
关于印发《市财政局党支部
“三必谈”“三必访”工作制度》的通知
各党支部:
现将《市财政局党支部“三必谈”“三必访”工作制度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市财政局党总支
市财政局党支部
“三必谈”“三必访”工作制度
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,坚持以人为本,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现制订“三必谈”“三必访”工作制度:
一、“三必谈”的内容
1. 有新党员必谈
2. 党员干部思想有情绪时必谈
3. 党员干部工作变动或退休时必谈
二、“三必访”的内容
1. 党员干部家庭有重大变故时必访
2. 党员干部因重大疾病住院时必访
3. 党员干部家庭有困难时必访
三、有关要求
1. 必谈必访活动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完成。
2. 党支部每年要定期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,征求党员干部意见,倾听党员干部心声,及时为党员干部解决实际困难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。
3. 党支部组织委员每年12月30日之前上报全年“三必谈、三必访”记录表、征求意见汇总。